- 索 引 號:QZ04120-0000-2025-00015
- 備注/文號:泉港市監〔2025〕41號
- 發布機構:泉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0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推動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根據省、市市場監管局工作部署,結合轄區實際,區市場監管局制定了《泉州市泉港區市場監管系統2025年“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附件),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有關要求,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一、認真組織實施,完成工作目標
以轄區2024年底企業期末實有數(含未年報)為基數,確保全年企業抽查比例不低于3%、抽查任務按時完成率100%、抽查結果公示率100%,抽查發現問題后續處置率100%。要繼續落實信用風險分類,除專業領域外,各個抽查任務都要融合運用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采取差異化抽查比例。采取差異化抽查的戶數占比不低于90%。
二、嚴格規范檢查,提升工作質效
(一)及時報備檢查計劃。根據區司法局的具體要求,在統籌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后要及時報備,如在任務執行過程中對抽查計劃進行調整,應按照相關規定重新履行報備程序。
(二)統籌開展協同檢查。要積極探索推進市場監管協同檢查,統籌開展信用監管、價監、廣告、質量監督、計量等業務行政檢查,對同一監管對象要避免重復多頭布置檢查任務,推進“進一次門,查多項事”,不斷提升市場監管工作的公正性、規范性和實效性。
(三)規范開展實地檢查。要按照國家、省、市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有關要求,嚴格落實行政檢查標準,細化檢查要點、操作指南,加強對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持續提升檢查工作的規范化水平。
(四)堅持包容審慎監管。加強行政指導,引導經營主體及時糾錯,全面推行“三書同達”制度,在向經營主體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決定》時,同步送達《信用修復告知書》,幫助其盡快修復信用。打造執法監管和指導服務并重的良好市場環境,以有溫度的監管支持經營主體健康發展。
(五)按時完成抽查任務。根據全區年度抽查計劃確定的時間節點,按時限要求完成各個抽查任務的組織實施,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抽查并向社會公示。
三、強化跟蹤督導,推動工作落實
要對全年抽查計劃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督促,切實采取有效措施落實落細抽查工作,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加強溝通反饋、及時協調解決,保證抽查任務全面完成。要善于收集、總結工作開展中的經驗做法、典型案例,全年抽查工作總結請于11月20日前報送區局市場股。
附件:泉州市泉港區市場監管系統2025年“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
泉州市泉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